今日的重点是,我要对brightfish姑娘告白.
之所以站在这里大喇叭喊话是因为奴家和鱼姑娘平日并无私下交流连blog留言都并不常见. / v \
奴家在当年看到鱼姑娘的blog名是"不离不弃,莫失莫忘"的时候我就开始因为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开始注意鱼姑娘.
我很喜欢偷看鱼姑娘的blog.这和看侄孙日记时候百病全消的效果不同.看鱼姑娘的日记,可能会看得心情低落,但是神清气爽.大概是因为鱼姑娘的很多感触和我是相同的,但是我因为个人的某些毛病不会把这些写法清楚地写下来,而鱼姑娘总是能一针见血又点到为止的记录一些事情.当然,我的文艺魂程度比起鱼姑娘实在是不值一提,不过趋势仿佛还都是相似的.
我试图说的只是,鱼姑娘,我对你...///v///
那么,鱼姑娘,愿你的顽疾早日痊愈.希望你一切安好.